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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

    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

    《簡介》
    日本國會在2003年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包含資料的使用目的之限制、資料取得之方法、資料正確性之維護、資料安全性之確保與資料公開之條件等要項;擁有五千筆以上個人資料,以此資料庫供事業之營運利用者適用,除國家行政機關、地方公共團體、獨立行政法人以外者統稱為---個人資料使用事業者,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7條規定,為確保個人資料使用事業者能因應相關法規之執行業務,主務大臣得認定個人資料保護團體處理申訴事件(見42條) 、提供業者關於個人資料保護所需之訊息以及辦理確保業者完善保護個人資料之業務。另外在第43條規定個人資料保護團體需對於其所轄之個人資料使用事業者公佈「個人資料保護方針」同時求業者遵循此方針可對業者提出指導與勸告,目前依產業分類包含有醫療.證券.保險.信託等共37個個人資料保護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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