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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 (GLBA)

    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 (GLBA)

    《簡介》
    美國參、眾兩院於1999年11月初通「金融服務業現代化法」
    《Gramm-Leach-Bliley Act》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建立適當的安全標準,以保護客戶資料不受內外部的威脅,針對非公開個人資料揭露之保護,包括保密義務政策與金融機構安全防衛。國會政策規定,金融機構有尊重客戶私密,並保護客戶非公開資訊安全及機密之義務。又條文提及之機關,在其管轄內,針對行政管理、技術及資料保護等,應對金融機構訂定標準,確保客戶記錄及資訊之安全與機密,防止對資訊安全與完整之可預期威脅及未經授權存取,避免導致客戶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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